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的
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以及《潍坊学院信息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政字〔2011〕24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填报部门(19个)
发展规划处、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总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研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图书馆、组织部、保卫处、统战部、体育学院、安顺校区管理办公室。
二、任务分工
请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填写相关表格。
三、材料报送时间
10月30日下午5:00前。
四、工作要求
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指标解释、填报说明和校验关系,明确指标内涵和统计时间,确保数据准确规范。
2.各填报单位要建立数据台账,今年填报的数据要与上学年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对变化情况做出书面说明。
3.学生、教师、资产、校舍、图书等数据需要提供数据变化的书面文字说明和佐证材料。
4.纸质版材料由部门负责人、填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送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发送邮箱fzghc@wfu.edu.cn。联系人:李晓静、陈宁,电话:8785951。
5.QQ工作交流群:280459607,进群请修改群名片:部门+姓名。
2017-2018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任务分工.xlsx
发展规划处
201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