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16-2017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工作方案
各相关部门:
7月17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改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8 号),为做好2016-2017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照任务分工的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的文稿和数据,并负责填报支撑数据相应表格,涉及部门应积极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成立质量报告编写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组成,按照分工负责该部分的撰写修改、最后定稿工作。
2.编写内容。从 2017 年开始,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时限,由原来按自然年度编制改为按学年度编制。报告要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报告内容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表述规范,报告形式可灵活多样。
3.数据统计。各项数据须与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的统计口径及数值相一致,即:教学数据按照学年度计算(如教学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09.01—2017.08.31);财务、图书和科研数据按照自然年度计算(如财务等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01.01—2016.12.31);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按数据采集年度的9月30日产生的指标数据进行统计。教学质量报告中须完整、如实呈现本科教学各项主要数据。
4.填报系统。省教育厅建立了“山东省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管理系统”(http://jpkc.qdu.edu.cn:8080/Login_In.aspx),负责收集各校报告。该系统于每年11月下旬开放,开放时间10天左右。届时需要相关部门审核该系统导出的有关数据表格。
二、工作进度
上级要求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10月30日前结束,质量报告11月底前结束,后者要以前者数据为依据。
工作进度安排表
时间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9月6日 | 专题工作会布置工作任务 | 准备材料的相关部门 |
10月下旬 | 本科教学质量分析会 | 各相关部门 |
11月1日 | 根据任务分工,报送材料 | 准备材料的相关部门 编写小组 |
11月10日 | 完成各部分草稿撰写,汇总成质量报告(草稿),修改 | 编写小组 |
11月15日 | 完成质量报告(征求意见稿),向校领导、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 编写小组 |
11月20日 | 收集意见,完成质量报告(修改稿),进一步修改 | 编写小组 |
11月25日 | 定稿,印刷 | 编写小组 |
11月20日-30日 | 填报“山东省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管理系统” | 各相关部门 |
任务分工
2016-2017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任务分工表
项目 | 要点 | 负责单位 | 责任人 | 报告 撰写人 | 审定人 |
1.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 学校办学定位,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 | 发展规划处 | 孙创业 | 孙创业 | 曲振国 |
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落实情况 | 办公室 | 王锋 |
教务处 | 刘凤楼 |
本科专业设置情况 | 教务处 | 刘凤楼 |
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等 | 教务处 | 梁志成 |
2.师资 队伍 | 包括学校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师教学投入情况,教师发展与服务情况等。 | 人事处 | 孙绪才 | 孙绪才 | 付兵 |
教务处 | 刘国生 |
2016-2017学年度科研工作开展情况 | 科研处 | 翟立波 |
3.教学 条件 | 教学经费投入情况 | 财务处 | 孙军 | 孙创业 | 曲振国 |
教学设备、实验室、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尹立云 |
图书 | 图书馆 | 游培香 |
4.教学建设与改革 | 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特别是培养方案特点、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第二课堂、毕业论文(设计)等。 | 教务处 | 刘国生 刘凤楼 李培和 | 刘凤楼 | 姜军生 |
留学生办学情况 | 国际交流合作处 | 王滨芳 |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 学生工作处 | 韩桂红 |
团委 | 朱军 |
5.质量保障体系 | 包括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及质量信息利用情况和质量改进情况,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情况等。 | 教务处 | 常志隆 |
6.学生 发展 | 招生及生源情况,学生就业与发展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情况及毕业生成就等 | 招生就业处 | 黄强 | 韩桂红 | 李学军 |
学生学习满意度情况,学生指导与服务情况,学风与学习效果,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情况 | 教务处 | 梁志成 常志隆 |
学生指导与服务情况,学风与学习效果 | 学生工作处 | 韩桂红 |
7.特色 发展 | 人才培养特色 | 教务处 | 刘凤楼 | 刘凤楼 | 姜军生 |
教师教育特色 | 教务处 | 邢迎东 |
信息化特色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尹立云 | 赵风雷 | 曲振国 |
潍院文化特色 | 宣传部 | 刘书强 |
服务地方发展 | 发展规划处 | 赵风雷 |
8.上一学年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教育教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 教务处 | 刘凤楼 | 刘凤楼 | 姜军生 |
学科专业优势特色不够突出 | 教务处 |
师资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 人事处 | 孙绪才 | 孙绪才 | 付兵 |
学校发展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 | 发展规划处 | 赵风雷 | 赵风雷 | 曲振国 |
科研整体水平、社会服务能力亟待提高 | 发展规划处 |
9.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原因及解决措施 | 教育教学改革 | 教务处 | 刘凤楼 |
学科专业 | 教务处 |
师资队伍 | 人事处 | 孙绪才 |
服务社会能力 | 发展规划处 | 赵风雷 |
注:
1.负责单位责任人职责:按照任务分工的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的文稿和数据,确保文稿准确、简练,数据可靠。
2.报告撰写人职责:为编写小组成员,负责收集材料,按照分工负责该部分的撰写修改、最后定稿工作。
3.审定人职责:全面负责该部分数据准确性及报告的定稿。
四、材料报送
请各负责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按时报送材料。纸质材料请加盖公章,于11月1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报送发展规划处(办公楼508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fzghc@wfu.edu.cn。
联系人:孙创业 高术军,联系电话:8785950。
工作交流QQ群:185529523 ,添加请注明部门简称+姓名
附件:见校内办公网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
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
发展规划处
2017年9月6日
附件1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要求,决定继续实施并进一步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以下简称两项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两项报告编发工作的重要意义
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是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及各专业教育教学的全面检视、客观分析和系统总结,是加强质量监控评价、扩大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体现,也是展示高校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育人成效的重要途径。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对于增强高校的社会责任感和适应社会需要的主动性,促进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办学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发以学校为主体,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编发以各专业为主体。各高校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各方面的力量,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要围绕报告的编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自评机制;要通过报告的发布,加强与社会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反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增强专业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努力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二、编发两项报告的工作要求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从2017年开始,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的时限,由原来按自然年度编制改为按学年度编制。各高校要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见附件1)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及指标说明》(见附件2),认真编制本校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
1.正文编写要求。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要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报告内容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表述规范,报告形式可灵活多样。字数一般为1.5万至3万字。
2.数据统计要求。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要以客观数据为依据,有关数据须真实准确,可根据需要采用图表或附表形式直观反映教学状态。各项数据须与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的统计口径及数值相一致,即:教学数据按照学年度计算(如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教学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09.01—2017.08.31);财务、图书和科研数据按照自然年度计算(如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财务等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01.01—2016.12.31);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按数据采集年度的9月30日产生的指标数据进行统计。教学质量报告中须完整、如实呈现附件2中的各项主要数据。
3.结构格式要求。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应包含封面、目录、正文、附件(支撑数据表格)等部分,形成一个文档。具体文本格式要求见附件1。
(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以专业为单位,在充分调研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按照学年度分专业认真撰写。当年有毕业生的专业均需撰写培养状况报告。
1.正文编写要求。报告既要反映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基本情况,又要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措施、新方法、新成果。主要内容涵盖: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培养质量、培养特色、毕业生就业创业、专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拟采取的对策措施等(详见附件3)。报告中应尽可能编入各专业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典型案例。
2.数据统计要求。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要以客观数据为依托,有关数据须真实准确,采用文字、图表相结合的形式直观反映专业人才的培养状况。各项数据须与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的统计口径及数值相一致。
3.结构格式要求。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应包含封面、目录、正文等部分,本科专业、专科专业分别形成一个文档,单独装订成册。具体文本格式要求见附件3。
三、提报两项报告的具体要求
各高校需通过“山东省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管理系统”(http://jpkc.qdu.edu.cn:8080/Login_In.aspx)提交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具体上传提交流程为:导出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EXCEL表格模板→填报相关支撑数据EXCEL表格→提交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EXCEL表格→导出数据转化为WORD表格→将WORD表格以附件形式列于正文之后,然后按照结构格式要求形成本校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上传提交WORD和PDF两种格式的质量报告。管理系统于每年11月下旬开放,开放时间10天左右。各高校应在系统开放期间完成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与上传提交工作。我厅将依据各高校的教学质量报告,形成《山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并上报教育部。
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须于每年11月20日前完成,纸质版1份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dgaojiaochu@163.com。
各高校应创新工作思路,将两项报告有效结合,高质量完成报告的编制发布。我厅将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编制发布两项报告的单位督促整改。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0531-81916679。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管理系统工作咨询QQ群:311764269,青岛大学0532-85951205。
附件: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
目录及指标说明
3.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格式要求及参考样例
4.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有关问题说明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7月17日
附件2: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根据自身办学特点,在对本科教学工作深入分析总结和归纳提炼的基础上,清晰表述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的亮点、成绩和经验,客观准确找出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撰写质量年度报告,全面展示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
一、内容要求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办学定位,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等。
(二)师资队伍。包括学校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师教学投入情况,教师发展与服务情况等。
(三)教学条件。包括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设备、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四)教学建设与改革。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特别是培养方案特点、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第二课堂、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五)质量保障体系。包括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及质量信息利用情况和质量改进情况,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情况等。
(六)学生发展。包括招生及生源情况,学生学习满意度情况,学生指导与服务情况,学风与学习效果,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情况,学生就业与发展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情况及毕业生成就等。
(七)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八)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针对上一学年度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校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本学年度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二、格式要求
(一)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二)一级标题:黑体小三居中,单倍行距。
(三)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四)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五)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六)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 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七)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八)具体文本格式结构参照如下:
××大学(学院)****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第一部分 本科教育基本情况(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一、学校办学定位(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一)发展目标定位(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1.目标定位
具体内容(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2.
……
(二)学校类型定位
……
二、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
……
第二部分 ……
第三部分 ……
……
附件:
表1.
表2.
……
备注:质量报告的目录用宋体小四号字,单倍行距。质量报告页边距设置为上下2.54cm,左2.8cm,右2.6cm。
附件3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及指标说明
序号 | 数据名称 | 指标说明 |
1-1 | 本科生数 | 本科生数指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包括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普通专科起点本科学生以及与国(境)外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层次的学生等 |
1-2 | 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本科生数/全日制在校生总数 2.全日制在校生总数=普通本、专科生数+研究生数+留学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进修生数。(进修生数指进修及培训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学生数) |
2-1 | 教师数量 | 1.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直属附属医院具有医师系列职称承担教学任务的医生,每100名医生折算为15名专任教师 2.聘请校外教师: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校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非直属附属医院等的教师和退休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聘期为一学期以上。其中,外教指经学校批准聘请的外籍教师 3.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 4.聘请校外教师数比例=聘请校外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
2-2 | 教师结构 | 1.教师结构包括: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位结构、年龄结构 2.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4.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5.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是指已经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在职教师,不包括在读硕士、博士学位教师 |
3-1 | 专业设置情况 | 经教育部正式备案的全校本科专业总数、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以及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
3-2 | 当年本科招生省内考生一志愿录取比例 | 1.当年本科招生省内考生一志愿录取比例=当年一志愿录取省内本科生数/当年录取省内本科生总数 2.如采用平行志愿招生,一志愿是指非调剂志愿和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
3-3 | 当年本科招生省外考生一志愿录取比例 | 1.当年本科招生省外考生一志愿录取比例=当年一志愿录取省外本科生数/当年录取省外本科生总数 2.如采用平行志愿招生,一志愿是指非调剂志愿和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
4 | 生师比 | 1.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2.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 |
5 |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 |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折合在校生数 |
6 | 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万元) | 自然年度新增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
7 | 生均纸质图书数(册) | 1.图书总册数仅指纸介质的图书,包括校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的册数及已装订成册的过刊,每册过刊计为一册书,不包含电子图书 2.生均图书数=图书总册数/折合在校生数 |
8-1 | 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种数 | 1.电子图书总数指学校图书馆及各院(系)、所资料(情报)室拥有的正式出版的各类光盘、软盘、数据库等电子图书的总数 2.电子期刊种类数指学校图书馆拥有的正式出版的各类光盘、软盘、数据库等电子期刊的种类总数 |
8-2 | 本科生均图书流通量 | 本科生均图书流通量=当年学校图书馆本科生借出图书次数总量/本科生数 |
9-1 |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m2) |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
9-2 | 其中生均实验室面积(m2) | 生均实验室面积=实验室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
10 | 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元) | 1.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本科生数 2.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不包括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
11 | 本科专项教学经费(万元) | 本科专项教学经费指自然年度内学校用于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学生活动经费(指用于学生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教师培训进修等专项投入经费总额 |
12 | 生均本科实验经费(元) | 1.本科实验经费指自然年度内学校用于本科实验教学运行、维护的经费 2.生均本科实验经费=用于本科实验教学的经费总额/本科生数 |
13 | 生均本科实习经费(元) | 生均本科实习经费=自然年度内用于本科生校内外实习的经费总额/本科生数 |
14 | 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及总门次 | 1.课程总门数指列入学校培养计划的、在学年度内实际开设的、具有独立课程代码的课程总数,跨学期讲授的同一门课程计1门 2.课程总门次指当年实际开设课程累计次数的总和,同一门课程重复讲授的重复统计 |
15 | 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1.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为基础,结合实际执行学分数统计,按专业统计,可分类汇总 2.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某专业的实践教学学分总数/该专业的学分总数 |
16 | 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1.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为基础,结合实际执行学分数统计,按专业统计,可分类汇总 2.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某专业的选修课学分总数/该专业的学分总数 |
17 | 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占教授(副教授)总数的比例 | 1.教授(副教授)讲授的本科课程,指由教授(副教授)主讲的本科课程(不含讲座等)。一门课程的全部课时均由教授授课,计为1;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按教授实际承担学时比例计算 2.教授(副教授)总数指本校的在职教授(副教授),包括出国、进修、病休不在岗的教授(副教授) 3.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占教授(副教授)总数的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总数/全校教授(副教授)总数 4.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总门次/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次 |
18 | 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19-1 | 应届本科生总体毕业率 | 1.应届本科生数是指具有学籍,按照规定修业年限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当年应毕业(结业)的学生数 2.应届本科生总体毕业率=应届毕业生总数/应届本科生总数 |
19-2 | 分专业应届本科生毕业率 | 某专业应届本科生毕业率=该专业应届毕业生数/该专业应届本科生数 |
20-1 | 应届本科生学位总体授予率 | 应届本科生学位总体授予率=获得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总数/应届本科生总数 |
20-2 | 分专业应届本科生学位授予率 | 某专业应届本科生学位授予率=该专业获得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数/该专业应届本科生数 |
21-1 | 本科生总体就业率 | 1.本科生总体就业率=就业的毕业生总数/当届本科生总数 2.应统计应届本科生的初次就业率(统计截止当年8月31日)和上一届本科生的年底就业率(统计截止上一年12月底) |
21-2 | 分专业本科生就业率 | 1.某专业本科生就业率=该专业就业的毕业生数/该专业当届本科生数 2.应统计应届本科生的初次就业率(统计截止当年8月31日)和上一届本科生的年底就业率(统计截止上一年12月底) |
22 | 体质测试达标率 | 指该届本科毕业生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的学生占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百分比 |
23 | 学生学习满意度 | 说明调查方法与结果 |
24 |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 | 说明调查方法与结果 |
25 | 本科毕业生去向 | 包含升学情况(免试推荐研究生、考取研究生、出国留学)、就业情况(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企业、部队、灵活就业、升学、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其他就业)、未就业情况。还可对就业地区或城市进行说明。应分别统计应届毕业生(统计截止当年8月底)和上一届毕业生(统计截止上一年12月底) |
26 | 其他与本科教学质量相关数据 | 如:学生转专业人数比例、校外实习基地数、学生出境游学人数比例等 |
说明:
1.以上数据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方式参照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教育部关于继续试点部分高等学校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2012]118号)等文件和“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指南”。
2.教育厅将以各高校该年度上报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相关数据为依据,统一汇总整理前25项数据并反馈高校,由各高校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核对和补充,各高校可通过“山东省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管理系统”查询导出数据。本表数据应作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附件,与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一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3.第23、24两项数据可视本校此项工作基础酌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