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 2016-12-20

 

潍坊学院办字〔2007〕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日常管理

工作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经学院研究,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早操

1.大一、大二学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早操,大三、大四学生自行锻炼。

2.班级体育委员是早操考勤的直接责任人,每次早操前自查班级出勤情况。

3.学生会检查人员负责清点出操班级人数,每天填报一次班级早操检查登记表,周末汇总后上报学生处。

4.辅导员对所属班级早操出勤、出操质量全面负责。

5.个人旷操记录与综合测评体育成绩积分挂钩,无故旷操一次扣1分,对达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学生及时给予相应处理。

二、晨读

1.所有在校生都参加晨读。

2.各院系建立晨读记录簿,记录学生每天晨读情况,并做好检查督导工作。每周将晨读情况汇总后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3.晨读采取目标责任制。每人每月晨读的合格目标次数为20次,凡每月超过20次,则所超次数在当学年综合测评附加分上加0.02/次,未达到20次者则所差次数扣0.02/次。

4.晨读地点为各院系教室和校园。

三、上课

1.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学院纪律,恪守《学生手册》的要求,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组织安排的一切活动。

2.每个学生在上课铃响之前,必须在教室里坐好等候教师来上课,上课前应在班长或老师指定的学生喊口令下全体起立,向老师问好,任课老师向同学们还礼后才能坐下。课堂秩序良好,无不尊重教师的行为。教师严谨教学,实施课堂点名制,认真组织教学,学生积极回答问题,形成良好的互动氛围。上课期间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不准利用MP3等听音乐,否则视为违纪行为。

3.学生到课率考勤工作由任课教师和班长具体负责,以班级为单位,每节课都要考勤,根据出勤情况填写考勤教学日志本,并递交任课教师签字,任课教师根据考勤情况认真审核签字。辅导员每周必须至少对所在班级进行考勤2次。各院系将每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周一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4.无故缺勤1节课按旷课1学时计算。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迟到5次作旷课1节计算(按周累计),迟到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论,擅自离校1天按实际上课实数计算旷课节数,政治学习、集体活动缺勤1天以旷课5学时计算。

5.辅导员、任课教师及班长在考勤时要严格认真、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主要追究辅导员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各班学生到课率与辅导员考核工作挂钩。

6.学生请假制度,可参照《潍坊学院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7.学生处(团委、武装部)检查人员,对各院系课堂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与班级考勤表不符的将视为弄虚作假,所涉及弄虚作假的班级将取消班级的一切评优资格,涉及相关院系将在学生工作评估中予以体现。学期出勤率低于院出勤率平均水平的学生和班级,均不能评为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

四、自习

1.班长为自习考勤员,负责本班级的自习考勤。

2.考勤员每天填写本班自习考勤记录,报辅导员办公室。各院系将每周自习情况汇总后于周一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3.学生处组织学生会干部每天进行值班检查,值班人要填写值班检查表。

4.辅导员要加强对本班自习的自查和抽查,填写辅导员自习检查表。

5.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在自习中发挥组织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安排好本班的自习,遵守纪律,保证自习安静有序。

五、宿舍管理

1.学生严格遵照《潍坊学院学生手册》中的公寓管理规定。

2.无正当理由,严禁住校生退宿。需退宿者要在新学期开始后1月内,根据有关要求,写出书面申请,经院系、学生处、学院分管院长签批后方准办理退宿手续。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晚归学生要持学生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经值班室登记,注明原因后方可进入。严禁攀爬防盗网、门窗进入宿舍。

4.严禁学生夜不归宿和校外租房居住,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打扑克、玩麻将等,不听检查人员劝阻及辱骂、殴打阻碍检查人员值勤者,除没收禁用品外,并给予纪律处分。

6.实行学生住宿每天的零报告制度,辅导员把每天学生住宿情况报辅导员办公室,各院系将本周学生住宿情况于周一报学生处公寓中心,每缺报一次扣所在院系学生工作评估2分。公寓中心负责每晚的抽查工作。

六、文明行为

1.积极创建“五个”文明场所,即文明校园、文明课堂、文明公寓、文明食堂、文明网络,建设文明和谐校园。

2.在校内举行集会、讲演、讲座、报告、论坛等公共活动,组织者必须在3天前向学院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人数、时间、地点和负责人的姓名。在校内举行文化娱乐活动,不得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3.举止文明,着装大方,校园公共场所内不得有男女勾肩搭背、拥抱、亲吻或其他举止不雅的行为。学院组成校园文明督察队,对勾肩搭背、拥抱接吻等不文明行为记录登记,每人次扣1分,并在全院内通报。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攀折花木、践踏草坪、捕杀鸟类、损坏公物;严禁学生抽烟;不准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及乱写、乱贴、乱挂。

4.遵守考勤制度,维护教学秩序,不穿拖鞋背心,不带食物进入教室,衣着整洁、得体;课堂上做到文明有礼,专心听讲,勤做笔记;不乱讲话,不打瞌睡,不做一切与上课无关的事。诚实考试。

5.文明就餐,不拥挤,不插队;不铺张浪费,节约粮食水电,建设节约型校园;注重卫生,保持饭堂清洁。

6.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8.文明阅读,不许在图书馆内大声喧哗,乱扔纸屑;不准将零食小吃带入图书馆;不准乱占桌位;严禁不文明交往。

9.严禁学生在校园餐厅及周边饭店内喝酒,更不准滋事打架斗殴,学生会将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0.对违反以上规定,经过劝告、制止仍不改正者,学院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

 

主题词:学生管理补充规定

发:各院系部、各部门

潍坊学院办公室 2007年3月28日印发

校对:董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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