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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室、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处主要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管理、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学督导、理论和政策研究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编制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指导编制学院发展规划,对各项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
2.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等学校事业发展基础数据的采集上报和分析工作;负责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上报和发布工作。
3.研究论证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4.关注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及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发展的最新动态,编辑《高教信息参考》。
5.负责大学章程制订、修改、宣传工作。
6.组织、协调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等国家级教学评估的评建工作。
7.做好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施,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建设。
8.开展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为建设技术师范大学提供理论和政策保障。
9.负责高教研究课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校高教方面的研究及学术交流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